哮喘治疗为什么要不是仅在症状出现时呢?

2011/12/14

                                       范 亮  万欢英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科   200025
   大概每位哮喘患者都曾有过这样的记忆:刚刚出现哮喘症状时病情并不那么严重,只是在夜间或晨起时感到有些胸闷、咳嗽,或者在运动后觉得有些气促,有的时候休息一下就会缓解,都不需要用什么药。或者是出现明显喘息时只需要用一、二下蓝色的喷雾剂,再重的话去医院吊点药水(补液)就能够立竿见影的消除症状了。于是,患者仅在有症状的时候去医院看病,还有更多的患者,觉得反正用这些药物就会好的,于是就近到一些地段医院配点药或者干脆自己买几支备用就可以了。殊不知这样会导致疾病的不断进展,加重肺功能的损害。很多患者也已经体会到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慢性疾病,随着疾病的进展,症状就会越来越重,发作越来越频繁。比如前面所提到的蓝色气雾剂(短效β2激动剂),很多患者会发现原先用一下就可以立刻缓解症状,后来却需要2下,3下才能够得到缓解,这其实就是由于过渡依赖支气管舒张药,没有进行根本的抗炎治疗而导致的药物的耐受性或者通俗上所讲的成瘾性。产生的机理则是β2受体功能的下调。当然,这也不是不可逆的,通过正确的以吸入糖皮质激素为基本的抗炎治疗后,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改善。
   所以,正确的治疗哮喘的时机应该是在确诊支气管哮喘后立即开始,在疾病早期进行规范治疗,即使没有症状,也应该到专科医生或专病医生处开始个体化的阶梯治疗(即不同病情不同时期的逐步调整治疗方案)。就如高血压的治疗一样,患者应该从确立高血压诊断开始进行血压的控制和调节,不能等到出现中风或者心脏并发症时才开始治疗。患者没有症状维持3-6个月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医生的调整,减少慢性期的用药来达到阶梯治疗的原则,这样也可以减少药物的不必要使用,降低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降低治疗成本。
   当然,症状出现时的就诊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有症状出现表示患者的哮喘控制不佳,说明慢性期的用药不充分或不正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其次,这也可能是急性发作的先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研究显示,绝大多数的患者在哮喘急性发作前的5-6天会出现如需要使用的β2激动剂缓解症状的次数增加,或者出现活动耐量的下降,抑或轻度咳嗽、胸闷喘息等症状的出现,往往第一种现象率先出现。因此,在这个时候及时就医,可以更早的进行针对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治疗,防止严重的急性发作的发生,降低哮喘患者因延迟就诊,耽误抢救时机的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在哮喘病史比较长的中老年患者也比较常见——低估自身哮喘症状。很多中老年患者哮喘病史比较长,长期以来治疗的结果不十分理想,造成患者活动耐量的减低,因此,患者会在不知不觉地情况下减少活动,或者对轻度的喘息、胸闷等呼吸道症状渐渐习惯和耐受,而低估自身的症状和疾病的严重度。从我们专病门诊就诊的情况来看,这部分患者确实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患者在医生询问病情时都说没有明显症状,但是如果仔细询问日常的活动情况,比如“爬几层楼梯必须休息了?”,“日常能够进行怎样的体育锻炼?”等等问题时,患者才会意识到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正常人相比,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参考肺功能监测结果,即通过测定,与同等年龄、性别、种族、身高和体重的正常人肺功能相比,自身的肺功能所占的比例来评价哮喘的严重程度。医生会参考患者自身的症状和肺功能的结果判断病情的严重,指导正确的用药种类和剂量,使疾病得到最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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