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下必须马上急诊救治?

2011/12/14

                                    范 亮  万欢英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科   200025
 
   哮喘病有反复急性发作的特点,但每次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不尽相同,轻度发作时虽然可能自行缓解或用药后缓解,但较严重的发作则可能迅速发展,甚至威胁生命。因此每次急性发作时都应该自行判断发作严重程度及病情变化,以便与医师联系,就医治疗。下述情况应及时就医:
   (1)中(重)度急性发作
   哮喘急性发作时,首先应根据气促程度、活动能力、精神状态等对发作严重度进行自我初步评估。中度急性发作有轻度喘促感,活动和讲话时加剧,情绪焦虑烦躁,多汗。重度急性发作有明显喘吸,呼吸困难,休息时亦有喘促,讲话时只能发出片言只语,焦虑,烦躁,大汗淋漓,甚至出现唇、指紫绀。如果用微型峰速仪做客观检查,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后,取大呼气峰流速度能达到正常预计值的70%以下。
   以往曾长期使用或刚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等药物,以及最近1年内曾因严重哮喘或哮喘并发症(气胸、呼吸衰竭)而急诊或住院抢救的病员,容易出现再次急性重度发作。
   若初步诊断为中(重)度急性发作,可以一方面在家中使用吸入型速效支气管舒张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使症状暂时有所缓解;另一方面及时至医院就诊,千万不可因为喘息暂时有所缓解,认为在家中继续用药就可控制发作,忽视就医进一步治疗的必要,造成病情反复或加重。
   (2)哮喘急性发作进行性加重
   哮喘急性发作病情较轻(轻度),大多数可自行使用吸入型速效支气管舒张剂控制症状,因此许多病员都会在家中备有或随身携带吸入型速效支气管舒张剂,以备不时之需。但有时哮喘急性发作初期虽然自觉症状不重,而吸入速效支气管舒张剂1小时内症状仍不见缓解,或者药效维持不足3小时,因此需要反复用药,哮喘症状持续且逐渐加重,说明病情有所恶化或严重,应当迅速送医院治疗,尤其家庭离医院较远,千万不要在家庭中反复多次用药,以至等到喘促严重、大汗紫绀、甚至嗜睡和神志不清时才匆匆送医院,造成延误有效治疗时机,甚至在送院途中发生意外。而且反复多次用药或不规则用药,还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使病情更加复杂,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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