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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LABA联合治疗在哮喘长期治疗中的地位

2008/09/28

金美玲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呼吸科  200032

    哮喘是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这一疾病本质决定了哮喘需要长期的抗炎治疗。由于气道的炎症导致了气道平滑肌痉挛收缩,从而出现气喘、呼吸困难等哮喘症状,为了缓解哮喘的症状,需要扩张气道,所以,在哮喘的长期治疗中抗炎和解痉治疗同样重要。 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是最常使用的有效的抗炎药物,ICS除强大的抗炎作用外,还能增加支气管平滑肌上β2受体的转录,增加β2受体蛋白的合成,减少和降低β2受体的脱敏和耐受;β2受体激动剂可以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缓解哮喘症状,吸入长效 β2受体激动剂作用时间长,扩张支气管疗效确切,还有一定的抗炎作用,通过呼吸道给药,不良反应少,与ICS有协同作用,可以活化糖皮质激素受体,增加其对糖皮质激素的敏感性,从而减少激素的使用量。ICS与LABA联合治疗,可以同时发挥很好的抗炎和解痉作用,减少激素的用量,提高长期用药的安全性,提高患者的依次性,从而达到哮喘控制及哮喘成功管理的目标。 
    2006年GINA把哮喘的治疗药物分为控制药物和急救药物两大类,在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中把哮喘治疗分为5级,从第2~5级均需要用控制药物治疗,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是最基本的控制药物, 在此基础上,根据治疗级别选择不同的联合治疗,第2级是吸入低剂量ICS或口服白三烯调节剂;第3级是以吸入低剂量ICS为基础,可联合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或口服白三烯调节剂或缓释茶碱,或加倍吸入ICS;第4级治疗是中高剂量ICS加LABA,或再加白三烯调节剂或再加缓释茶碱;第5级是在第4级治疗的基础上加口服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或抗IgE抗体。对所有患者都应进行哮喘教育和环境控制,避免接触变应原,均应按需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以迅速缓解症状。对于初始治疗的选择:大多数有持续症状,未经治疗的哮喘患者都可选择第2级,如果初诊时症状提示为未控制的哮喘应直接选择第3级,而对于我国哮喘患者,大部分初诊是症状较严重,可直接选择第3级。ICS+LABA的联合治疗方案是最常选用的联合治疗方案,国内外多项研究表明,ICS+LABA的联合治疗,对哮喘的控制、肺功能的改善及生活质量的改善要优于ICS加缓释茶碱的联合治疗,也优于ICS+白三烯调节剂的联合治疗以及加倍剂量的ICS治疗。沙美特罗/辅替卡松(舒利迭,LABA/ICS)的联合装置,对ICS的剂量有3种不同的选择,分别为100ug、250ug、500ug,为低剂量、中剂量和高剂量,可供不同治疗级别的选择及升级治疗和降级治疗的选择。全球多中心GOLD研究根据升级治疗原则,使用不同剂量的舒利迭,对哮喘患者进行一年的治疗,结果表明使用沙美特罗/辅替卡松(舒利迭)的联合治疗,对哮喘的症状控制、肺功能改善、生活质量改善要明显优于单用ICS;联合治疗改善清晨PEF值要优于单用2倍剂量的ICS;联合治疗比单用ICS每年增加66个无症状日。 ICS+LABA的另一装置布地奈德/法莫特罗(信必可)不仅用于控制治疗,由于法莫特罗起效迅速,亦可用于急救用药,SMART治疗策略用一个ICS+LABA的装置(信必可),既用于控制治疗,又用于急救治疗,使用方便,能有效预防哮喘急性发作,并能减少总ICS的用量。
    2006年GINA提出哮喘的治疗目标是达到并维持哮喘的临床控制,哮喘临床控制的定义包括以下6项:
    (1)无(或≤2次/周)白天症状;
    (2)无日常活动(包括运动)受限;
    (3)无夜间症状或因哮喘憋醒;
    (4)无(或≤2次/周)需接受缓解药物治疗;
    (5)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
    (6)无哮喘急性加重。
    哮喘的成功管理目标是:
    (1)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
    (2)维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能力;
    (3)维持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
    (4)预防哮喘急性加重;
    (5)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
    (6)预防哮喘导致的死亡。
    GOLD研究结果表明,对于大多数哮喘病人(包括轻、中、重度),经过沙美特罗/辅替卡松(ICS+LABA,舒利迭)一年的联合用药,有接近80%的病人可以达到指南所定义的临床控制,ICS+LABA的联合治疗,比单用ICS可以使更多的患者,更快速度的,以更低剂量的ICS达到临床控制。
    为了达到并维持哮喘的临床控制目标,需要给予患者制定长期治疗管理计划,包括初始治疗前对病情进行评估,给予适级治疗,以达到哮喘临床控制;治疗中给予监测以维持临床控制,如该治疗级别不能达到或维持临床控制,给予升级治疗;如患者达到并维持临床控制3个月以上时,应给予降级治疗。
    在升级治疗中,ICS+LABA的联合治疗原则不变,在此基础上加用其他药物,或增加ICS的剂量。
    在降级治疗中同样显示出ISC+LABA联合治疗的重要性。Dorinsky等的研究比较了使用舒利迭100达到控制4周后的降级治疗方案,一组舒利迭100维持不变,一组降为单用ICS(氟替卡松)100,一组降为单用LABA(沙美特罗),一组改为孟鲁斯特,结果表明,降为单用ISC或单用LABA,或改为孟鲁斯特组,很多哮喘患者失去控制,而舒利迭100维持不变组,则仍能维持哮喘持续控制。故对于用小剂量ICS+LABA治疗哮喘得到控制后的患者,不能过早降级,应至少维持控制3个月以上才考虑降级,这样既能使用药安全,又使气道炎症得到很好控制。Bateman研究比较了舒利迭250治疗达到临床控制后的降级方案,一组降为舒利迭100,另一组降为单用氟替卡松250μg,结果表明,舒利迭100组对肺功能的持续改善及维持控制要明显优于单用氟替卡松组。故对于中高剂量ICS+LABA联合治疗,降级治疗的方案应首先减少ICS的剂量,继续使用低剂量ICS+LABA的联合治疗,这样由于降低了激素的剂量,使用药更加安全,及依从性更好,又能使哮喘更好的维持控制,及更好的改善肺功能。目前2006GINA推荐的降级治疗方案是:应用ICS+LABA获得控制者:先减少ICS用量的50%,LABA剂量不变。如仍能维持控制至少3个月后进一步减少ICS剂量,或ICS+LABA由每日2次,减至每日1次,继续维持治疗3个月,如仍维持控制,可考虑停药用LABA,用最低剂量的ICS维持治疗1年,如仍维持哮喘控制,可停用ICS。
    综上所述,ICS+LABA的联合治疗是哮喘长期治疗中的最佳选择,可以使更多的患者达到并维持哮喘临床控制,由于联合治疗降低了激素的剂量,使长期用药更加安全,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更有利于哮喘的长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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