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吸入,你用对了吗?
2021/01/29
张博文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一部 100029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一部 100029
雾化吸入是一种以呼吸道和肺为靶器官的直接给药方法,具有起效快、局部药物浓度高、用药量少、应用方便及全身不良反应少等优点,已作为呼吸系统相关疾病重要的治疗手段。
其原理主要是将液体药物以雾状的形式喷出,然后通过人体呼吸道进入到支气管、咽喉以及肺部,从而使体内无法咳出的痰液进行稀释。雾化吸入用药可以使患者的呼吸道变得湿润,使黏稠的痰液变的细胞,有利于患者将痰液咳出来,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对治疗呼吸道感染、消除炎症和水肿有着很好的疗效。
那么,在雾化吸入过程中我们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雾化器、呼吸管道及雾化面罩等应专人专用,推荐一次性装置;
2.虽然雾化吸入疗法对患者的吸入技术和配合度要求低,仍建议指导患者采用正确的呼吸方式(双唇含住口含器,缓慢吸气,深吸气后屏气2-3秒,缓慢呼气,尽可能通过鼻腔呼出),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3.治疗前若患者涂有油性面膏需清除,并嘱患者勿让药液或气溶胶进入眼中以减少刺激;
4. 雾化吸入过程中,部分患者可出现口干、恶心、胸闷、气促、心悸、呼吸困难、SaO2下降,以及雾化器咬口摩擦口角等皮肤黏膜引起损伤等不良反应。其中部分可能与药物的直接作用有关,部分可能与呼吸过度通气等有关,需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并给予对应处理。
5.治疗后漱口及口腔护理可显著降低声嘶、咽痛、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尽量仰头漱到咽喉部。
最后要注意,雾化吸入疗法虽无绝对禁忌证,但选择雾化吸入药物时应重视:
1.患者过敏史,禁止给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雾化吸入同类药物,如曾有对任何种类及给药途径的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严禁雾化吸入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2.药物的配伍禁忌,如少数患者同时接受沙丁胺醇及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治疗时有发生闭角青光眼的报道,故联合雾化上述及其同类药物时应慎重;
3.患者基础性疾病用药禁忌,如儿童、妊娠期妇女、老年、长期卧床及具有各种合并症的患者,应特别重视既往用药史与吸入药物的禁忌;
4.与其他治疗手段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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