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办法
2019/03/13
周剑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20002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200025
为了控制吸烟,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水平,日前,镇江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镇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办法》。
制定出台《办法》,是镇江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具体举措,对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推进健康镇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镇江市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常态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办法》共20条内容,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5项控烟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爱卫会以及单位职责,规定了12类禁烟场所和5类控烟场所,提出了6个方面禁止性规定,创新提出二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并提出了提倡鼓励条款与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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