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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十年

2018/12/24

 周剑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200025
 
 
   长期以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小组的组长位置都被国内代表烟草业的上级产业部门占据,这常常成为控烟界提出控烟不力的矛头指向。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3年5月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这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主持下由各国政府参与谈判并制定的第一份国际条约。
 
   2003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签署《公约》,是全球第77个缔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公约》。2006年1月,《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履约小组)。最初,履约小组一共涵盖8个部门,组长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副组长单位是原卫生部和外交部,成员单位则包括财政部、海关总署(缉私局)、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烟草局等。履约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承担履约小组的日常工作。当时,烟草专卖局隶属于国家发改委。1984年1月,国务院将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随后国家烟草专卖局曾先后划归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信部管理至今。履约小组的组长单位也改为由工信部担任。发改委则由此退出了控烟履约小组的名单。
 
   2009年4月,国务院进一步强调维持现行的履约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指出“在国内开展工作时,充分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的履约协调机制,各组成部门共同参与。对外参加国际会议或谈判时,由外交部牵头负责,并担任代表团团长,统筹兼顾做好涉外工作”。
 
   中国政府加入《公约》是支持控烟的表现,但过去十余年里,负责履约的主要牵头部门都是烟草专卖局隶属的上级产业部门,开始是国家发改委,后来是工信部。
 
  直到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再次做出调整,将工信部牵头的《公约》履约职能,划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部门一举从原来的副组长单位变为了组长单位,控烟界多年来的目标之一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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