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哮喘的特点
2018/02/12
俞绮虹
天津市胸科医院 300222
天津市胸科医院 300222
妊娠期哮喘包括3种情况:
1. 青少年时期患有哮喘,青春期后已缓解的基础上合并妊娠;
2. 妊娠前已是未缓解的哮喘者,在妊娠后哮喘加重;
3. 妊娠后才出现哮喘者。妊娠期发生的哮喘由于涉及母子两人的健康,因此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
妊娠对哮喘的影响:妊娠期由于子宫的一系列生理改变和机械压迫以及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从而影响气道平滑肌的紧张度及呼吸功能而对哮喘产生影响,包括3种情况,即哮喘加重、哮喘减轻以及哮喘无变化。妊娠哮喘病情加重易发生于妊娠24~36周,而在分娩时哮喘通常很少急性发作。
哮喘对妊娠的影响:主要是哮喘发作导致的低氧血症,可以同时影响胎儿和孕妇,导致胎儿生长迟缓、胎儿发育不良、胎儿早产、低体重等;孕妇发生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难产等,严重者甚至会对母亲和婴儿的生命构成威胁。
哮喘对妊娠的影响与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有关,哮喘发作越严重、血氧越低,影响越大,因此妊娠期哮喘患者不应该停止日常用药,因为未控制的哮喘对患者的影响远远大于哮喘治疗药物造成的风险。但是妊娠期哮喘的治疗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对孕妇和胎儿安全性不确定的药物,如尽可能使用妊娠A、B类药物如吸入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药(特布他林)等,以减少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尽可能通过吸入方式给药,以减少药物对全身的影响。此外,应该对患者进行严密的观察,包括尽可能避免接触可能诱发哮喘的因素、预防感冒、适当活动;监测哮喘的病情,包括每日的症状、PEF及活动情况;根据哮喘的病情调整治疗。
妊娠期哮喘治疗有赖于呼吸科医生、患者和产科医生的合作和配合。原则是预防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哮喘,纠正孕妇及胎儿的缺氧状态,以及避免使用对胎儿和孕妇有损害的药物。在哮喘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哮喘患者生育的风险并不比正常孕妇高,不会增加围生期及分娩的危险,也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后果。但妊娠期哮喘发作得不到有效控制,则会直接或间接损害母亲和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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