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降级治疗

2015/12/14

 俞绮虹 林燕萍
天津市胸科医院 300051


 
 
   许多哮喘患者最关心的就是能否将药物减量和停药,甚至一些患者在自觉症状改善后自行停药,这是不对的。因为哮喘是一种可变的疾病,在适当的时候是可以减药或停药的(降级治疗),但是降级治疗是有原则的,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降级治疗的总原则是“慢”。当哮喘症状得到了良好控制,肺功能稳定3个月以上,可考虑降级治疗。但是,如果哮喘患者存在急性加重的危险因素如过度使用缓解药物、吸烟、合并鼻窦炎等,或者存在固定的气流受限,在没有严密监管下不能降级治疗。另外,应该选择适当的时间降级治疗,不要在哮喘易发作的季节、患呼吸道感染期间以及旅游、妊娠期间降级治疗,因为此时容易出现哮喘的发作。

   那么如何降级呢?降级治疗的方法是间隔3个月减少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的25-50%,例如可以更换糖皮质激素剂量低一级别的剂型(如将舒利迭50/500改为50/250),或将每次吸入的剂量减少,或减少吸入次数。需要强调的是降级幅度不应过大,速度不应太快。任何一种降级方案都是一种尝试,降级后应密切监测病情、定期随访评估,一旦出现病情反复,则应恢复原治疗剂量。

   降级治疗的目的是帮助患者确定最低有效剂量的治疗方案,在这种方案下,维持哮喘的控制、预防急性发作,并且将治疗花费和药物不良反应降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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