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逐步实行禁止吸烟的通知
2008/08/21
民航局发(1993)100号
各管理局、航空公司,首都、虹桥、白云国际机场:
自1983年我国民航在国内航线旅客班机上实行禁止吸烟以来,受到了绝大多数中外旅客的欢迎,并荣获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最早在民航班机推行禁止吸烟”的奖状。1992年9月,国际民航组织第29届会议对在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禁止吸烟问题作出决议:强烈要求所省会员国在1996年7月以前在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禁止吸烟。为贯彻落实国际民航组织的决议,民航局决定,从1993年7月1日开始,在我国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逐步实行禁止吸烟。为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1993年7月1日开始,各航空公司在飞往香港的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
二、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各航空公司在空中飞行6小时(含)以内的国际航线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
三、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各航空公司在所有的国际航线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
四、各航空公司在L述规定时间实行禁烟的航班的《旅客登机卡》上必须印有“飞机上禁止吸烟”的字样;飞机上“禁IL吸烟”的标志灯必须在变中飞行的全过程中开放。
五、飞机上广播必须增加上述航班禁止吸烟的广播词c乘务员要经常检查旅客执行禁止吸烟的情况,发现有人吸烟应子立即劝止。
六、各航空公司、机场在6月1日以前,要将民航局上述规定在售票处、候机室、机票代理处以文字形式公布,并可在当地报纸、广播中宣传。
七、各航空公司在6月1日以前.要将飞行6小时(含)以内禁止吸烟的国际航班报民航局。
八、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传达到有关部门,并做好准备工作。出航局将检查本通切的执行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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