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需“忌口”吗?

2019/04/10

魏庆宇
解放军第202医院过敏反应科  110003
 
 
   食物变应性哮喘一经确诊应立即停用过敏食物,此即“忌口”。严格忌口是防治食物变应性哮喘的根本方法。但是严格忌口并不是说对所有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都要忌口,主张对什么过敏就忌什么,这就需要平时认真仔细观察和让医生帮助检查(过敏源监测等)以确定。如果对辛辣等刺激性食物或冷饮、甜食、酸食、咸食等虽然不过敏,但不耐受,如吃了就咳嗽等,也应忌用。尤其在呼吸道感染时,忌口就要更加严格些。关于忌口的时间要视过敏食物的种类和程度而定,除对鱼虾、花生等过敏者常需要长期忌口外,一般忌半年到1年即可,然后可少量试食,如仍过敏,再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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