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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4校园周边存在烟草销售点及促销广告

2018/09/30

周剑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200025


 
   9月1日是新《广告法》实施3周年,亦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两周年。《2018年部分城市卷烟销售终端烟草广告调查》显示,上述两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近九成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店,“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但超半数烟店未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经全国7个城市(上海市、昆明市、武汉市、杭州市、成都市、渭南市)调查发现终端烟草销售店1284家,其中有烟草广告的销售店占34.3%;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率最高,达73.6%。7个城市内中小学校共计294所,其中258所学校周边100米有烟草销售点,占总数的87.8%。共有烟草销售点545个,平均每个学校周边100米至少有2.1个烟店,最多的有5个烟草销售点。此外,近1/4的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对于诱导青少年吸烟具有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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