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认为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不可缺
2018/01/15
近日,人大网站公开征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的意见(以下简称“草案”)。
2018年1月8日下午,中国控烟协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共同在北京举办修改“草案”专家座谈会,来自公共卫生、临床医学、法律、社会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 国家为了落实宪法关于发展国家医疗卫生事业、保护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国家实施人民健康是中国建设战略目标之一,确立了健康中国实施的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全民共享,预防为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方针,将健康作为公民的基本权益加以保护。专家们感到由衷的高兴并坚决支持。
对“草案”的有关条款,尤其是涉及控烟的第三十三条条款,认为尚有不妥和不完善之处,一致建议修改为:“国家采取立法、宣传、教育、管理等措施,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减少烟草消费。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人群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烟草促销和赞助。 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图文警示。提供戒烟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副会长苏志认为:“草案”一是体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思想。二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明确规定了公民健康权利义务和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体现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卫生法的立法宗旨。三是紧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明确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健康中的法定职责、权利与义务。四是单设“促进健康的主要措施”一章,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体现了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转变。特别是将公共场所控烟正式写入法律具有重要意义。法律的实施必将有力推进我国对多种严重慢性病的有效控制,是实现全民健康目标的最重要措施之一。他建议:建议将第33条第二款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应改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青斌指出,该法第33条控烟条款存在缺陷:一是没有对烟、酒进行区分,而是在第一款中和第四款中均将两者并列。我国现有的立法对于两者一般也是区分处理的,如《广告法》对于烟草广告,采取的是绝对禁止的态度,而对于酒类广告,则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其根本原因也在于烟、酒对于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是不同的。二是对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缺乏明确的方向性的规定,只是简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立法进行规范。建议在总结我国当前不少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然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办法。三是有关“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各国的经验来看,仅仅是文字提醒是不够的,应当借鉴各国的控烟经验,明确规定应当有图形警示。四是对于违法行为未规定法律责任。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将让前述的规定失去强制约束力,而仅仅具有指导意义,将难以起到真正保护人民健康的作用。
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杨功焕指出,人大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需要和WHO《公约》相匹配,履行《公约》是缔约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与之矛盾。公共场所控烟的提法也不科学,控烟包括了多项策略,而在室内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等需要严格禁止吸烟。而“草案”显得很空泛,且把控烟策略都交给了地方, 这是不合适的。中国占世界人口的1/5,中国控烟做好了,对全球影响巨大。中国是大国,又是常任理事国,中国对全世界的影响力日益剧增,中国理应做得更好。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巡视员廖文科认为:“草案”专门针对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健康行为写了一条,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的高度重视。青少年时期是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的形成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是提高国民健康素养的基础。他希望在“草案”中,一是在明确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规定和落实健康教育的内容。二是要发挥学科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三是要强调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建议二十九条“……减少中小学生近视眼、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的发生……”中加上“减少吸烟率”。
著名心血管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认为:吸烟是导致诸多慢病共同的危险因素。根据我国2016年6月发布的权威流行病调查数据显示,血管病死亡率已居城乡居民总死亡率原因的首位。现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达2.9亿:其中高血压2.7亿、脑卒中1300万、冠心病1100万、心力衰竭450万、肺源性心脏病500万。每年支付心脑血管疾病的费用其年均增速远高于GDP增速。控制烟草可以实现“一石多鸟”的效果,而且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一项措施。大量的研究证实,控烟是减少慢性病发生和所致过早死亡的关键措施。在公共场所减少烟草烟雾,可使急性心肌梗死每年减少发作30%—40%左右。我作为医生,强烈呼吁政府将控烟履约作为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公共场所要全面禁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研究员李新华指出:健康中国2030已经为全民健康指明了方向,“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保驾护航。烟草使用是许多慢病包括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主要致病原因之一。只有完全实施《公约》要求,全面遏制烟草流行,才能保证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 研究员姜垣指出,《公约》在我国生效已12年,《公约》已明确提出控烟的内容。我们希望“草案”能按照《公约》的要求,在法律中明确提出全面禁烟,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尽快提高烟草税率,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逐步降低烟草使用率,保障人民的健康。
中国控烟协会高级顾问、资深控烟专家许桂华指出,自《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个国家都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出多项有效的控烟政策,并已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截至2016年年底,目前全球已有123个缔约方制定并实施了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99个缔约方建立了相应的执法机制。全世界有144个国家禁止电视、广播、杂志和报纸上刊登烟草广告;全世界有126个国家烟盒包装上实行了印制警示图片;十年来,全球烟草消费减少了10%。而这126 个国家的平均吸烟率从2005 年的24.7%下降至2015年的22.2%;其中北欧的吸烟率降低了7.1%,拉丁美洲和南美洲的吸烟率降低了6.8%,这些区域的国家实施了多项重要的烟草控制措施,并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最优水平的标准。反观我国,在全面控烟方面虽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公约》规定的有效政策还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如:至今没有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卷烟价格仍然偏低,低廉的烟价很难減少低收入群体,尤其是青少年吸烟欲望,烟盒包装上至今未采用有效的警示图片等,远没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烟草消费在全球普遍下降10%的情况下,我国不降反增,我国人口占有全球的1/5,但烟草消费却占全球消费的44%。在我国要遏制慢性疾病不断攀升的态势,必须加强履约控烟的力度和步伐。科学已经证明,吸烟是导致诸多慢性疾病的原因,而控烟又是一项效果最好,投入成本最小的预防有效策略。控烟不仅是防病的需要,也是显示我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的体现。因此,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制定本法中,将控烟的所有有效政策作为法律条款纳入,尤其是在33条中,明确禁止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而不是让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可行。
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著名肺癌防治专家支修益指出,科学已经证实,烟草中含有数百种有害物质,69种致癌物质,吸烟可以导致多种疾病,有愈来愈多的证据显示,男性80%肺癌、女性50%的肺癌是由吸烟导致的。但是对世界科学家早已经证明、各国政府形成共识的烟草危害事实,烟草企业仍然在百般扺赖,企图用种种方式消除或者淡化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干扰控烟工作,主要表现:第一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到处宣传都是外国拿出来的数据,我们国家拿出数据少。其实国内科学家经过几十年、几十万吸烟者的研究,同样证明了烟草对健康危害,可是烟草公司一再否认,仍然企图用各种理由推翻吸烟有害健康事实,并用吸烟可以减少脑痴呆发病、吸烟不得SARS等毫无根据的谬论,企图消除公众的认知,企图阻止影响想戒烟的人。 第二是淡化吸烟对二手烟危害,并用各种所谓的“低焦油”、“淡味”、“细支烟”、“高档烟”鼓励吸烟者继续欺骗吸烟者。他们认为二手烟没有危险因素,他们用各种营销手段,强调低焦油细支烟等无害,打出许多诱人广告。不管对青少年还是年轻女性,正是烟企的宣传策略,让更多的女性抽起烟草,走进烟草,接近烟草,成为新烟民。三是干扰我国控烟履约工作,我在控烟协会任志愿者多年,我深深感受到每项重要控烟政策措施出台过程中,都有烟企的阻力,如近年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在立法过程中,就是在烟企干扰下陷入僵局。我呼吁,本次《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3条,一定要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吸烟"。这是防制慢性疾病最有效、成本最小的措施,中国慢性病的攀升将在今后的几十年中,会给数百万家庭生活和经济代来不堪忍受的痛苦和负担,该是政府痛下决心的时候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赵建文表示,“草案”中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与国务院发布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要求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动国家层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相矛盾。必须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做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内知名控烟专家王克安教授表示,现在估计每年已超过100万人因为烟草使用而死亡,到2050年如果没有有效控制,每年将达到300万人死于烟草使用。中国是最大的烟草生产国、烟草消费国,也是最大的受害国,中国人口约占世界的1/5,而吸烟人数占了总吸烟人数的1/3,消费了全世界44%的烟草。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男性医务工作者的吸烟率达到46%,其他发达国家都在10%以下,如美国这一比例为9%、新西兰为5%,澳大利亚仅为3%。控烟教育工作仍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对守候公众健康的医务工作者来说,其吸烟比例如此之高,令人难以理解。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草案”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符合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就第33条提几点修改意见如下:控烟还是应该全国层面立法,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会给以后的执法带来困难,标准不一,各行其道,对于我们日益增长的人员交流十分不利。北京市控烟条例执行中的一个难题就是外地游客不知道北京市控烟条例。所以还是应该全国统一立法,标准一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执法的早晚宽严有所差别。再一个就是应该增加烟草危害警示图形印上烟盒包装。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做到了,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国中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巴西,还有韩国等国家都做到了,只有中国和日本还没有做。这是对人民健康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国家的耻辱!
国家行政学院国际部主任许正中建议,将烟草销售额的1%用于公共健康,主要用于解决烟草带来的健康问题。
最后,与会专家就对“草案”的意见联合签名并致函全国人大。
2018年1月8日下午,中国控烟协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共同在北京举办修改“草案”专家座谈会,来自公共卫生、临床医学、法律、社会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 国家为了落实宪法关于发展国家医疗卫生事业、保护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国家实施人民健康是中国建设战略目标之一,确立了健康中国实施的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全民共享,预防为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方针,将健康作为公民的基本权益加以保护。专家们感到由衷的高兴并坚决支持。
对“草案”的有关条款,尤其是涉及控烟的第三十三条条款,认为尚有不妥和不完善之处,一致建议修改为:“国家采取立法、宣传、教育、管理等措施,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减少烟草消费。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人群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烟草促销和赞助。 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图文警示。提供戒烟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副会长苏志认为:“草案”一是体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思想。二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明确规定了公民健康权利义务和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体现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卫生法的立法宗旨。三是紧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明确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健康中的法定职责、权利与义务。四是单设“促进健康的主要措施”一章,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体现了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转变。特别是将公共场所控烟正式写入法律具有重要意义。法律的实施必将有力推进我国对多种严重慢性病的有效控制,是实现全民健康目标的最重要措施之一。他建议:建议将第33条第二款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应改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青斌指出,该法第33条控烟条款存在缺陷:一是没有对烟、酒进行区分,而是在第一款中和第四款中均将两者并列。我国现有的立法对于两者一般也是区分处理的,如《广告法》对于烟草广告,采取的是绝对禁止的态度,而对于酒类广告,则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其根本原因也在于烟、酒对于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是不同的。二是对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缺乏明确的方向性的规定,只是简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立法进行规范。建议在总结我国当前不少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然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办法。三是有关“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各国的经验来看,仅仅是文字提醒是不够的,应当借鉴各国的控烟经验,明确规定应当有图形警示。四是对于违法行为未规定法律责任。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将让前述的规定失去强制约束力,而仅仅具有指导意义,将难以起到真正保护人民健康的作用。
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杨功焕指出,人大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需要和WHO《公约》相匹配,履行《公约》是缔约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与之矛盾。公共场所控烟的提法也不科学,控烟包括了多项策略,而在室内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等需要严格禁止吸烟。而“草案”显得很空泛,且把控烟策略都交给了地方, 这是不合适的。中国占世界人口的1/5,中国控烟做好了,对全球影响巨大。中国是大国,又是常任理事国,中国对全世界的影响力日益剧增,中国理应做得更好。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巡视员廖文科认为:“草案”专门针对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健康行为写了一条,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的高度重视。青少年时期是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的形成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是提高国民健康素养的基础。他希望在“草案”中,一是在明确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规定和落实健康教育的内容。二是要发挥学科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三是要强调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建议二十九条“……减少中小学生近视眼、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的发生……”中加上“减少吸烟率”。
著名心血管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认为:吸烟是导致诸多慢病共同的危险因素。根据我国2016年6月发布的权威流行病调查数据显示,血管病死亡率已居城乡居民总死亡率原因的首位。现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达2.9亿:其中高血压2.7亿、脑卒中1300万、冠心病1100万、心力衰竭450万、肺源性心脏病500万。每年支付心脑血管疾病的费用其年均增速远高于GDP增速。控制烟草可以实现“一石多鸟”的效果,而且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一项措施。大量的研究证实,控烟是减少慢性病发生和所致过早死亡的关键措施。在公共场所减少烟草烟雾,可使急性心肌梗死每年减少发作30%—40%左右。我作为医生,强烈呼吁政府将控烟履约作为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公共场所要全面禁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研究员李新华指出:健康中国2030已经为全民健康指明了方向,“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保驾护航。烟草使用是许多慢病包括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主要致病原因之一。只有完全实施《公约》要求,全面遏制烟草流行,才能保证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 研究员姜垣指出,《公约》在我国生效已12年,《公约》已明确提出控烟的内容。我们希望“草案”能按照《公约》的要求,在法律中明确提出全面禁烟,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尽快提高烟草税率,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逐步降低烟草使用率,保障人民的健康。
中国控烟协会高级顾问、资深控烟专家许桂华指出,自《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个国家都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出多项有效的控烟政策,并已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截至2016年年底,目前全球已有123个缔约方制定并实施了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99个缔约方建立了相应的执法机制。全世界有144个国家禁止电视、广播、杂志和报纸上刊登烟草广告;全世界有126个国家烟盒包装上实行了印制警示图片;十年来,全球烟草消费减少了10%。而这126 个国家的平均吸烟率从2005 年的24.7%下降至2015年的22.2%;其中北欧的吸烟率降低了7.1%,拉丁美洲和南美洲的吸烟率降低了6.8%,这些区域的国家实施了多项重要的烟草控制措施,并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最优水平的标准。反观我国,在全面控烟方面虽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公约》规定的有效政策还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如:至今没有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卷烟价格仍然偏低,低廉的烟价很难減少低收入群体,尤其是青少年吸烟欲望,烟盒包装上至今未采用有效的警示图片等,远没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烟草消费在全球普遍下降10%的情况下,我国不降反增,我国人口占有全球的1/5,但烟草消费却占全球消费的44%。在我国要遏制慢性疾病不断攀升的态势,必须加强履约控烟的力度和步伐。科学已经证明,吸烟是导致诸多慢性疾病的原因,而控烟又是一项效果最好,投入成本最小的预防有效策略。控烟不仅是防病的需要,也是显示我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的体现。因此,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制定本法中,将控烟的所有有效政策作为法律条款纳入,尤其是在33条中,明确禁止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而不是让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可行。
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著名肺癌防治专家支修益指出,科学已经证实,烟草中含有数百种有害物质,69种致癌物质,吸烟可以导致多种疾病,有愈来愈多的证据显示,男性80%肺癌、女性50%的肺癌是由吸烟导致的。但是对世界科学家早已经证明、各国政府形成共识的烟草危害事实,烟草企业仍然在百般扺赖,企图用种种方式消除或者淡化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干扰控烟工作,主要表现:第一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到处宣传都是外国拿出来的数据,我们国家拿出数据少。其实国内科学家经过几十年、几十万吸烟者的研究,同样证明了烟草对健康危害,可是烟草公司一再否认,仍然企图用各种理由推翻吸烟有害健康事实,并用吸烟可以减少脑痴呆发病、吸烟不得SARS等毫无根据的谬论,企图消除公众的认知,企图阻止影响想戒烟的人。 第二是淡化吸烟对二手烟危害,并用各种所谓的“低焦油”、“淡味”、“细支烟”、“高档烟”鼓励吸烟者继续欺骗吸烟者。他们认为二手烟没有危险因素,他们用各种营销手段,强调低焦油细支烟等无害,打出许多诱人广告。不管对青少年还是年轻女性,正是烟企的宣传策略,让更多的女性抽起烟草,走进烟草,接近烟草,成为新烟民。三是干扰我国控烟履约工作,我在控烟协会任志愿者多年,我深深感受到每项重要控烟政策措施出台过程中,都有烟企的阻力,如近年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在立法过程中,就是在烟企干扰下陷入僵局。我呼吁,本次《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3条,一定要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吸烟"。这是防制慢性疾病最有效、成本最小的措施,中国慢性病的攀升将在今后的几十年中,会给数百万家庭生活和经济代来不堪忍受的痛苦和负担,该是政府痛下决心的时候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赵建文表示,“草案”中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与国务院发布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要求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动国家层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相矛盾。必须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做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内知名控烟专家王克安教授表示,现在估计每年已超过100万人因为烟草使用而死亡,到2050年如果没有有效控制,每年将达到300万人死于烟草使用。中国是最大的烟草生产国、烟草消费国,也是最大的受害国,中国人口约占世界的1/5,而吸烟人数占了总吸烟人数的1/3,消费了全世界44%的烟草。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男性医务工作者的吸烟率达到46%,其他发达国家都在10%以下,如美国这一比例为9%、新西兰为5%,澳大利亚仅为3%。控烟教育工作仍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对守候公众健康的医务工作者来说,其吸烟比例如此之高,令人难以理解。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草案”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符合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就第33条提几点修改意见如下:控烟还是应该全国层面立法,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会给以后的执法带来困难,标准不一,各行其道,对于我们日益增长的人员交流十分不利。北京市控烟条例执行中的一个难题就是外地游客不知道北京市控烟条例。所以还是应该全国统一立法,标准一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执法的早晚宽严有所差别。再一个就是应该增加烟草危害警示图形印上烟盒包装。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做到了,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国中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巴西,还有韩国等国家都做到了,只有中国和日本还没有做。这是对人民健康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国家的耻辱!
国家行政学院国际部主任许正中建议,将烟草销售额的1%用于公共健康,主要用于解决烟草带来的健康问题。
最后,与会专家就对“草案”的意见联合签名并致函全国人大。
(来源: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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