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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哮喘严重程度分级:用控制水平还是严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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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5:24 |只看该作者
临床容易犯错误的是,没有采用肺功能指标对病人进行评估。如果未诊断出重度加重的哮喘,并且不能给予合适的治疗,则急性加重的哮喘也可以致死。大家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所有哮喘病人,都可能发生重度急性加重的哮喘。与哮喘死亡危险增加相关的特殊因素已被确定。这些因素包括:既往有危及生命的急性发作史、过去一年内有住院史、有精神社会问题、有哮喘发作后的气管插管史、最近减少或停止皮质类固醇治疗、不依从建议的药物治疗。   这些都是严重后果,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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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01:05 |只看该作者
[BR]个人的理解,慢性持续期的分级标准是基于发作频度的。 [BR]  [BR]急性发作期的分级标准是基于发作程度的。 [BR]  [BR]  [BR]侧重点不同。对临床诊疗意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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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2:35 |只看该作者
除去急性发作期的平时的症状,肺功来评估,急性发作期有它另外的严重度分级。GINA里还有一句话(在分级的下面),轻度间歇病人亦可有严重的急性发作。所以分级的意义在于指导个体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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