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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我刚刚被诊断为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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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2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专家:我刚被诊断为哮喘,但我并无别的症状,就是咳嗽较严重,我想要小孩,不知要过多久才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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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0:26 |只看该作者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科 母双教授回复如下:2008/10/17您好!如果您的“哮喘”诊断无误,仅表现为咳嗽症状则应被称为“咳嗽变异型哮喘”。您首先应当按医生的要求接受与您病情程度匹配的治疗方案,并注意避免可能的诱因。通过防治结合把哮喘控制住。如病情稳定控制三个月以上,您可以请医生为您调整治疗方案,并可以在继续治疗过程中考虑要小孩的事儿。请您记住两句话:1、健康,没有咳喘症状的状态,才利于要孩子;2、常规维持哮喘病情控制的药物副作用不是您要孩子的障碍。祝您早日康复!早得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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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22:15 |只看该作者
在诊断正确的前提下,首先达到哮喘控制。用吸入激素或者吸入激素加上长效B2受体激动剂可以维持哮喘控制不影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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