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4日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及中国哮喘联盟在网站上呼吁“珍爱生命、崇尚科学”,其中有一段文字令人震撼: ......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哮喘防治工作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在我国,接受规范化治疗的患者比例不到5%,达到GINA所要求的良好控制和完全控制的患者比例更低。许多哮喘患者因为得不到正确的治疗,病情反复,肺功能越来越差,甚至因为急性发作而死亡,作为哮喘防治工作者,我们感到非常痛心。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许多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缺医少药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好转。哮喘规范化治疗的科普宣传还很不普及,许多人对哮喘缺乏正确的了解,社会对哮喘患者的关爱还远远不够,医疗保障体系也很不完善。
但最让我们愤慨的是,一些非正规医疗机构和厂商,利用哮喘患者求医的迫切愿望和哮喘知识的贫乏,打着传统中医中药、祖传秘方的幌子,通过无孔不入的广告,发布夸大其词的信息,非法生产、销售没有经过正规的临床试验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制剂,以低廉的成本谋取高额的利润。某些大众传媒,甚至某些所谓的“专家”、所谓的“学术团体”,在利益所驱动下为其推波助澜,大声造势。我们在临床上经常看到,一些哮喘患者服用了这些非正规制剂,虽然短期内有一定的效果,但长期使用,不仅病情越来越重,而且发生了多种副作用,这些非正规医疗机构和厂商的行径,与谋财害命没有什么区别。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江湖游医和伪劣假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在部分地区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
出于科学工作者坚持真理的良知,秉承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我们对此局面不能坐视不管,不能保持缄默。在此,我们郑重的呼吁:.......我们全社会要弘扬崇尚科学的观念,对那些披着各种外衣的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思想,要口诛笔伐。我们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等大众传媒的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提高科学素养和识别真伪的能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做非法医疗机构和假药劣药的传声筒。我们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地履行人民和国家赋予的责任,对非法医疗机构和虚假医药广告,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决不姑息养奸,让那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受到法律的制裁,与全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没有污染的健康文明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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