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问题之解答及解释: 有读者问及你在2007年3月29日“妊娠期哮喘药物治疗”一文(发表在中国哮喘管网站)中,提及4级(重度持续)哮喘孕妇,首选I大剂量ICS加LABA,如需要可加用口服激素【2mg/(kg.d),小于60mg/d】,这里的口服激素是否指强的松?这里的激素剂量是否正确?是否偏大?请解释或能否做一说明? 专家解释和说明: 国外指南对于重度的妊娠期哮喘关于口服激素的建议:
- 泼尼松是最为普遍的口服激素,在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前,血中87%的药物经过胎盘内的11-脱氢酶的作用而灭活,对胎儿影响很少 。
- 目前认为,孕期每天服用泼尼松≤10 mg,对孕妇及胎儿很少发生不良反应。
- 病情严重时,可每天服用泼尼松30~40 mg,连续3~7 d,逐渐减量至隔天或每天1次顿服,并逐渐过度为吸入激素治疗 。
网站上的文章不知是哪里出现了误差! 在此进行解释说明,以防患者或医生产生错误的理解。 中日友好医院 呼吸内科 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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