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全面禁烟 | |||
发布日期:2014-02-10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0) q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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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更改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为发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控烟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楼内工作人员及来访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要求委机关各司局、驻楼各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参照执行该《规定》。 《规定》指出,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办公大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在办公大楼外设置室外吸烟区,职工和来访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各司局及驻楼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巡查,机关服务局综合服务处负责来访者的控烟巡查。设立控烟监督举报电话(“2371”)和举报信箱。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通报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情况,发现1次通报批评,发现2次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当年该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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