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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哮喘治疗学方面 [打印本页]

作者: cerci    时间: 2013-3-15 17:09
标题: 哮喘治疗学方面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多种细胞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对易感者此类炎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广泛的可逆性小气道阻塞症状。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其气道具有对刺激物的高反应性。约20%患者有家族史。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半数以上在12岁以前发病。青春期后可能自愈。 临床表现 1.部分患者有过敏史或季节性发作史。 2.突然发病,呼气性呼吸困难伴喘鸣音。 3.双肺弥漫性哮鸣音,有感染者可闻湿性罗音。 4.哮喘严重发作持续24小时或以上,经一般治疗不缓解者,称哮喘持续状态。 诊断依据 1.反复发作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病毒感染、运动或某些刺激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并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他疾病。 治疗原则 1.消除病因。 2.控制急性发作。 3.巩固治疗,防止复发。 用药原则 1.轻度发作者选用β激动剂(舒喘灵等)及茶碱类口服或吸入。 2.中度发作者须加用糖皮质激素(普米克)吸入或口服。 3.重度发作(哮喘持续状态)须应用糖皮质激素静注,静滴继而口服;氨茶碱静注,继而滴注;β2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吸入或静滴;补足液体;纠正酸碱平衡;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机械通气。 4.缓解期患者推荐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以预防或减轻发作,也可选用脱敏治疗。 辅助检查 1.对轻、中型支气管哮喘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症状不典型或合并感染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哮喘症状完全缓解,即使偶有轻度发作不需用药即可缓解。 2.好转:哮喘发作较前明显减轻,但仍须用糖皮质激素或支气管舒张剂,但只需既往用量的1/3; 哮喘症状有所减轻,仍须用糖皮质激素或(和)支气管舒张剂,用药剂量不少于原来的1/2。 3.未愈: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反而加重。应参考02年的GINA方案。

作者: toledo    时间: 2013-4-1 18:13
上腺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 哮喘(特别是LAP)反复发作与气道炎症反应有关,而气道炎症又使气道反应性增高。激素可以预防和抑制炎症反应,降低气道反应性和抑制LAP。并能抑制磷酸脂酶A2,阻止 LTS、PGS、TX和PAF的合成;抑制组胺酸脱羧酶,减少组胺的形成;增加β 受体和PGE受体的数量;减少血浆素原激活剂的释放及弹性蛋白和胶原酶的分泌;抑制支气管腺体中酸性粘多糖的合成;促使小血管收缩,增高其内皮的紧张度,从而减少渗出和炎症细胞的浸润等。激素治疗哮喘的作用诸多,是目前最有效的药物,但由于长期使用副作用较多,故不可滥用。
作者: lionel    时间: 2013-5-16 23:33
新指南对多种可加重哮喘的危险因素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强调避免暴露可有效缓解哮喘症状并减少对药物的需求。β 受体阻滞剂虽然可能增加气道收缩的风险,但对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的哮喘患者,使用心脏高选择性的β 受体阻滞剂可降低患者的住院死亡率。

哮喘急性加重时,对危及生命的重症患者需密切监护。对于峰流速下降< 20%、夜间憋醒和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使用增加的轻度急性加重者,可在社区处理。
作者: toledo    时间: 2013-6-20 21:59
DC是免疫系统中重要的抗原提呈细胞(antigen-presenting cell,APC),作为免疫反应的始动者和调控者发挥作用。DC主要存在两种功能不同的DC亚群,I型DC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分泌白介素12(IL-12)促使Th0向Th1方向分化。免疫治疗意义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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