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联盟论坛

标题: 关于孕期哮喘控制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Qwwww    时间: 2012-4-17 00:12
标题: 关于孕期哮喘控制的问题。
妊娠期的哮喘方面,大家有什么见解?
作者: toledo    时间: 2012-4-17 00:28
首先要知道哮喘对妊娠影响的机制。1.低氧血症和哮喘控制差引起的其他病理生理因素2.哮喘治疗药物的影响3.与哮喘及其治疗间接相关的其他因素
作者: Doctor    时间: 2012-4-17 00:36
妊娠期使哮喘加重的因素1.肺对皮质醇作用的抵抗,因黄体酮、醛固酮或脱氧皮质酮竞争结合糖皮质激素受体2.前列腺素F2a介导支气管收缩3.潮气呼吸和肺通气/灌注比率不匹配时气道闭合使肺功能残气量减少4.释放到肺的胎盘主要碱性蛋白增多5.呼吸道病毒或细菌感染机会增多诱发哮喘6.胃食管返流增加诱导哮喘的发作7.精神紧张
作者: cerci    时间: 2012-4-17 00:48
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是哮喘抗炎治疗的核心,这类药物在妊娠期间亦能有效预防哮喘病情恶化。对胎儿影响:绝大多数患者吸入倍氯米松、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与先天畸形、死胎无关;有研究认为口服糖皮质激素与先兆子痫的发生有关;妊娠早期应用激素有发生唇裂的可能;整个妊娠期间应用激素可能会增加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但需要口服激素的患者往往病情比较重,因此很难鉴别这些异常结果是由于口服激素还是严重哮喘的结果。对母体的影响:其不良影响还包括增加感染的危险性、糖耐量减低或妊娠期糖尿病。对于应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监测血糖水平,必要时胰岛素治疗,但血糖升高本身不是停止激素治疗的指征。对开始激素治疗的孕妇应在一周内进行随诊。严重的未控制的哮喘病情对母体和胎儿均会造成严重影响,这时需要应用口服激素,因此临床上应权衡利弊,慎重使用。
作者: vvvvvv    时间: 2012-4-17 00:54
吸入性B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是应用最广泛的哮喘治疗药物。短效制剂对先天畸形、围生期死亡率、低出生体重以及分娩并发症无影响,因此该类药物在妊娠期间是安全的。长效制剂的安全性目前尚不清楚。在急症重症哮喘时,有时需要应用静脉的B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但是,由于其能引起肺水肿,必须慎用,全身用药不应同时使用多种B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
作者: lionel    时间: 2012-4-17 00:56
妊娠期慢性哮喘轻度:必要时吸入B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中度:吸入色甘酸或吸入倍氯米松,加口服茶碱重度:上述治疗加口服皮质激素(急性发作时,可按需每天或隔日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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